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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综合
国务院:加大政府调控 稳定蔬菜价格
发布时间:2010-09-03 10:02:35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把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近期,国内粮食价格和蔬菜价格轮番上涨,其中近两月的灾害天气成为蔬菜价格上涨的短期因素,而人工、物资和物流价格持续上涨则从长期上推动蔬菜价格的上涨。

  针对这一情况,国务院提出促进蔬菜生产,稳定蔬菜供应和价格。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是稳定和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给能力,要抓紧制定郊区“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二要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方便居民购买;三要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通知同时提出,要加强蔬菜重点生产基地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发展改革委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大城市到蔬菜优势产区建立生产基地,保证稳定的供应渠道。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公司要完善蔬菜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农业部要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种子工程投资。

  流通方面,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发改委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发改委、铁道部要加强产销地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及场站设施建设,促进大批量、长距离蔬菜的铁路运输。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当前蔬菜恢复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价格基本稳定。同时,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抓好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国家关于支持生猪和奶业等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