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新纪元公告
|
财经资讯
|
期权专题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CRM登录入口
|
OA登陆入口
|
我要开户
电信宽带入口
新联通宽带入口
移动宽带入口
联系我们
400-111-1855
 
交易公告
上期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等9个实施细则修订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4 05:01:30

201638       

  为切实落实证券期货监管会议的精神,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作了修订,已经本所第二届理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公布。

  为确保各实施细则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

  一、修订后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即时入场的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有效期的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七十二条)、交割货款收付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五十九条),自2016927日(含该交易日连续交易时间,即92621:00)起实施。

  二、本次其他修订规则自201661日起实施。

修订案详情请登录上期所网站查看: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24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