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5〕352号、上能发〔2025〕53号公告要求,我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