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新纪元公告
|
财经资讯
|
期权专题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CRM登录入口
|
OA登陆入口
|
我要开户
|
OA内网入口
电信宽带入口
新联通宽带入口
移动宽带入口
联系我们
400-111-1855
 
交易公告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20:13:37

大商所发〔2021465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11028日交易时(即102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煤和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焦煤和焦炭品种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