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富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本计划”)于2016年9月7日通过备案,开始运作。
该计划运作以来一直处于盈利状态,现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投资情况,从维护委托人利益出发,根据《新纪元富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第二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第(三)条“合同的提前终止”第5款“管理人可以根据所投资项目的存续情况以公告方式提前终止本合同”约定,于2017年8月30日提前终止本计划。
管理人和托管人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本计划资产按照全体委托人持有份额的比例,于清算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全体委托人,委托人资金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的实际划付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