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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综合
发改委称下半年物价稳定因素较多
发布时间:2010-08-10 10:55:02

  发改委网站9日消息称,当前我国价格运行基本稳定,下半年有利于物价稳定的因素较多,实现全年价格总水平涨幅3%预期调控目标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为研究分析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强化价格实时监测预警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的思路和措施,发改委价格司于近日召开了全国价格综合工作会议。

对于当前的价格形势,发改委的总体判断是价格运行基本稳定。在此形势下,会议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可能发生的部分地区、个别产品、敏感时段的价格异常波 动;高度重视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对生活必需品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合理把握价格改革的时机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经 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对下半年的物价形势,发改委的整体判断是,有利于物价稳定的因素较多,实现全年价格总水平涨幅3%预期调控目标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记者了解到,据统计局和商务部监测显示,7月份蔬菜、肉价等食品价格连续4周环比增长,其中肉价涨幅超过10%。但分析人士指出,7月份食品价格上涨主 要是缘于灾难天气这一随机性因素,未来CPI将主要受基数影响,特别是去年四季度同比已经转正,CPI同比增幅将走低,CPI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可期。

会议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预案,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规律、特点的研究,加快建设价格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能够针对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波动幅度和影响后果,迅速采取舆论引导、扶持生产、促进流通、储备吞吐、提醒告 诫、监督检查以及必要的价格干预措施等手段,将价格异常波动控制在萌芽状态。

价格调节基金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 一项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对此,会议特别强调,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等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和流通、支持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平抑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对突发事件、补贴低收入群众生活的经验,依据《价格法》的规定和当地价格异常波动的实际需要,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不断提高价格主管部门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能力,努力缓解价格异常波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转自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