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4月5日发布公告,宣布下调旗下黄大豆、玉米等品种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跟据公告,自2012年4月9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
公告称,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